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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
作者:弥渡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0-09-24    浏览次数:3804   【字体: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各委室,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县级有关单位

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0929(星期二)08:00,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

县人大常委会三楼会议室。

三、建议议题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2018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2018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20年河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开展三问一评年中问进度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全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工作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县美丽县城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

(六)通过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全县劳务输出情况的调查报告;

(七)其他事宜。

四、参会人员:

(一)出席人员: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列席人员:县人大常委会三级调研员刘国中;县人民政府领导1人;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总工会主席张磊;县监察委员会领导1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副主任,县人大农环资委负责人,县人大机关党支部书记,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1名同志;县发改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综合计划股股长;县财政局局长、分管副局长、预算股股长;县水务局局长、分管副局长、总工;县文旅局局长;县住建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弥城镇镇长;县人社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办公室主任;新街镇联系人大工作党委委员郭太花。请弥城、红岩、新街、苴力、密祉五镇各选派1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五、其他事宜

(一)请需要住宿的乡镇参会人员于2020928日下午17:00前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张燕燕联系

(二)请全体参会人员于202092908:00准时在县人大常委会三楼会议室参会,规范着装。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须经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批准,并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备。

(三)请县融媒体中心安排2名记者做好会议报道工作。

(四)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928日上午10点前将相关会议材料70份送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电子版请传电子政务网邹荣梅邮箱。

(五)请全体参会人员注意往返途中安全。

 弥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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