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各委室,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县级有关单位:
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0年9月29日(星期二)08:00,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
县人大常委会三楼会议室。
三、建议议题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20年1至8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20年1至8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20年河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开展“三问一评”年中问进度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全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工作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县“美丽县城”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
(六)通过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全县劳务输出情况的调查报告;
(七)其他事宜。
四、参会人员:
(一)出席人员: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列席人员:县人大常委会三级调研员刘国中;县人民政府领导1人;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总工会主席张磊;县监察委员会领导1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副主任,县人大农环资委负责人,县人大机关党支部书记,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1名同志;县发改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综合计划股股长;县财政局局长、分管副局长、预算股股长;县水务局局长、分管副局长、总工;县文旅局局长;县住建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弥城镇镇长;县人社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办公室主任;新街镇联系人大工作党委委员郭太花。请弥城、红岩、新街、苴力、密祉五镇各选派1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五、其他事宜
(一)请需要住宿的乡镇参会人员于2020年9月28日下午17:00前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张燕燕联系。
(二)请全体参会人员于2020年9月29日08:00准时在县人大常委会三楼会议室参会,规范着装。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须经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批准,并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备。
(三)请县融媒体中心安排2名记者做好会议报道工作。
(四)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9月28日上午10点前将相关会议材料70份送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电子版请传电子政务网邹荣梅邮箱。
(五)请全体参会人员注意往返途中安全。
弥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4日
弥渡人大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