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2日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弥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认真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弥渡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弥渡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弥渡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上一篇:
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下一篇: 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弥渡人大 微信公众号